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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1-24 10:39   责任编辑:admin
报名开始:即日起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3-11-28
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,优化干部结构,强化组织建设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,经研究决定,面向全镇公开招考预任制村干8名、大健康指导员1名,相关要求如下:
一、招录原则
按照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和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、任人唯贤的原则,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
二、招录名额
本次公开招录预任制村干8名(其中兴隆社区、王店社区、新街村、李坡村、勤东村、龙南村、峰阳村、石庙村各1名)、大健康指导员1名(新街村)。
岗位表(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)
三、招录岗位要求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基层工作,能吃苦耐劳,自愿从事农村工作;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,本人和直系亲属未参加任何传销、帮派、邪教等非法组织;
3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4.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。
(二)岗位条件
1.具有招录村(社区)户籍(或常住人口),以2023年11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;户口外迁、未入的常住人口(因参学户口外迁、已婚未落户,需提供住房、婚姻情况等证明材料)。
2.学历:大专及以上(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);
3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);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能吃苦耐劳;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沟通能力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、文字功底和办公自动化基础,爱岗敬业,自愿在农村基层工作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,服从岗位安排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本人系现役军人、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、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事业)工作人员;
2.本人及父母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;
3.本人及父母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;
4.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;
5.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;
6.本人有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。
四、招录方式
1.信息发布
招考公告自2023年11月21日起在镇村党务公开栏、新街镇先锋网发布。
2.报名要求
(1)报名时间: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期间(8:00-11:30;14:30-17:30),逾期不再受理。
(2)报名方式:个人填写报名表,经村(社区)初核同意后到新街镇党委组织部(新街镇人民政府主楼一楼西侧)现场报名。
(3)报名者需提供:
A.《新街镇2023年预任制村干、大健康指导员招录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1)一式两份;
B.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C.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
D.承诺书(见附件2)1份。
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上述材料负责;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、录用资格。
3.考试方式
本次招录采取统一考试形式,分为笔试、面试,均采用百分制;具体时间、地点以《准考证》和《面试通知书》为准(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。(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学习资料,不委托任何培训)。
(1)笔试
应聘人员报名后,先进行笔试。笔试相关信息见“附件3”。笔试开考比例为3:1。
(2)附加分
有下列情形的考生,在计算笔试基础上附加分,但需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和复印件:
A、中共党员加2分(含预备党员);
B、退役军人加2分;
以上各项加分可累计。
(3)面试
按笔试成绩的50%加上附加分的合计成绩从高到低,根据3: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;如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,面试分数至少要达到75分方可录用。末位成绩如有相同者,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。主要测试分析解决问题、口头语言表达和言谈举止仪容等方面的综合素质。
4.成绩计算
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附加分+面试成绩×50%。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招录人数确定初选人员并公示。
5.体检
按照考生总分与招录计划数1: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。体检工作派专人组织实施。对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,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。
6.考察
镇党委成立考察组,对拟录用人选采取党员群众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。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的,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。
7.录用
经镇党委研究并经公安、纪检、综治等部门把关后,拟录用人员在镇、村(社区)党务公开栏、先锋网公示5天。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,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。
8.待遇
预任村干试用期6个月,每月工资2800元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,享受大专学历村级副职干部工资的90%(不计算村干部工龄)。考核不合格,不予录用。大健康指导员按照镇大健康指导员相关政策执行(咨询电话:7526012)。
五、严明纪律
本次选拔工作,在新街镇党委领导下,由组织部门委托第三方主持笔试和面试,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。
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六、其他
新街镇先锋网网址:
https://www.tcxfw.gov.cn/Class_134/Index.aspx
咨询电话:0550-7526183(新街镇党委组织部)0550-7526012(新街镇卫健办)
监督电话:0550-7526007(新街镇纪委)
本公告由新街镇党委负责解释。
附件: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来源链接:
https://www.tcxfw.gov.cn/Info/321122.aspx